2019年8月12日15时20分至15时45分三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刘立国(R200400178)、解国旭(R280400162)陪同市创城办检查组对三河市蓝色矩阵网吧进行检查,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后由苏旭配合进行检查,检查中发现该网吧证照齐全,且正在营业,执法人员在网吧内发现7名上网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,蓝色矩阵网吧涉嫌未按规定核对、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,涉嫌违反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,该行为不适用“三步式”行政执法程序,执法人员下达了《行政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》、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、《调查询问通知书》、《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》,对一台电脑一体机、一台电脑主机予以先行登记保存,并要求网吧负责人到三河市文广旅局接受调查询问,苏旭予以签字确认,现场有录像资料为证。 2019年8月13日,经我局立案后,于8月13日、8月28日、8月29日、9月4日分四次对苏旭进行调查询问,苏旭承认蓝色矩阵网吧未按规定核对、登记7名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的事实。2019年9月2日,通过对蓝色矩阵网吧法定代表人孟海荣进行调查询问,孟海荣承认苏旭为蓝色矩阵网吧网管。 (证据): 1、《行政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》壹份; 2、对苏旭的《调查询问笔录》肆份,证明当事人承认蓝色矩阵网吧未按规定核对、登记7名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的事实; 3、对孟海荣的《调查询问笔录》壹份,证明蓝色矩阵网吧法定代表人承认苏旭在蓝色矩阵网吧工作的事实; 4、《网吧消费人员信息采集表》壹份; 5、蓝色矩阵网吧开机小票壹份,证明蓝色矩阵网吧给未核对、登记身份证信息上网人员开机的事实; |